各教學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教高〔2018〕2號)《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號),充分發揮我校學科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進一步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的跨學科交叉融合和個性化發展,學校組織開展長春大學“四新”微專業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學生職業發展需求為導向,發揮學科專業優勢特色,探索復合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圍繞特定學科專業素養或行業從業能力,結合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產教融合辦學、創新創業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面向學科深度交叉融合發展方向,自主開展微專業建設,支持學有余力的學生跨學科、跨專業學習,大力培養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
二、工作任務
相關學院要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微專業建設為抓手,以復合型人才培養為導向,深入探索高等教育教學規律,多途徑推進跨學科、跨專業的復合型人才培養,滿足學生個性化、差異化、多樣化的學習需求。
1.探索微專業建設路徑。對學科專業建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開展具有前瞻性、實驗性、導向性的深入探索。依托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深化政產學研用合作,結合現代產業學院、企業定制班、創新創業學院等平臺建設,以需求為導向與科研機構、行業企業聯合組建教學團隊,合作開發微專業。將微專業與輔修專業等其他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相結合,探索多樣化的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
2.細化微專業培養方案。制定并完善微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微專業的課程組合、學分設置、教學方式、培養周期、結業要求和考核評價標準。課程體系和教學環節的設計合理,課程之間的邏輯關系清晰。課程教學目標能支撐結業能力要求,結業能力要求能體現學科專業素養或行業從業能力的培養目標。
3.提升微專業教學質量。加強微專業教學改革研究,圍繞微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更新,不斷優化微專業的課程內容、教學模式、評價方式。加強微專業授課教師隊伍建設,創新教育教學方式方法,持續提升微專業教育教學質量,主動適應行業企業對人才素養技能的新要求。
4.加強微專業教學管理。包括組建教學團隊,開展微專業項目論證與申報;制定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組織報名與遴選;開展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探索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等;微專業教學任務制定、落實、課程考核、成績統計匯總和檔案管理等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三、項目申報
有意申報微專業項目的學院,應結合自身基礎條件和發展方向,基本要求如下:
1.學科基礎較好。依托學校學科優勢與專業特色,面向國家重大戰略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與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方向相契合。
2.建設思路清晰。培養目標明確,服務面向清晰,學分設計緊湊(總學分一般不超過30),能夠聚焦特定行業(領域)核心素養或技能,培養周期恰當(一般不超過兩年),教學時間安排靈活,與普通專業教學互不干擾。
3.教學團隊齊備。教學團隊的年齡和知識結構合理,授課教師專業教學水平較高。負責人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和較高的學術造詣。
4.管理體系完善。微專業培養方案完備,教學過程管理及評價體系健全規范。積極開展微專業建設與管理相關的教學改革研究,主動探索復合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并積累一定經驗。
四、項目評選
1.學院申報。各學院對申報的微專業項目進行認真研討、充分論證、嚴格把關,確定微專業項目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等內容。
2.專家評審。學校組建專家組,對各學院申報的微專業項目進行評審,公布項目立項名單。
五、材料報送
申報學院請于9日25日前將《長春大學“四新”微專業項目立項申報書》(見附件1)和《長春大學“四新”微專業項目立項推薦表》(見附件2)簽字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教務處教學研究與建設科,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未盡事宜,請及時聯系,聯系人:侯鶴楠,聯系電話:85250078,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地點:綜合樓B區808室。
附件:1.長春大學“四新”微專業項目立項申報書
2.長春大學“四新”微專業項目立項推薦表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