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校發[2017]74號
長春大學關于印發《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5月25日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長春大學
2017年6月12日
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的意見》(吉發[2013]10號)、《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吉教高字[2015]3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學改革研究課題(以下簡稱“教改課題”)管理,更好地調動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從事教學研究的積極性,推動教學改革深入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立項人員
凡我校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個人或集體均可申報,課題負責人及主要成員須限定在7人或7人以內。
二、立項范圍
凡是在高等教育教學領域中,為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而進行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均可立項。主要包括: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素質教育、創新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改革、教材建設、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管理現代化、教學質量監控等方面。
三、立項要求
1.課題研究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服從學校的定位和發展規劃的要求,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對教育理論的發展具有豐富、創新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為學校的發展決策提供理論依據和科學論證。
2.課題研究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明確,立題依據充分、內容具體,方法科學,措施切實可行,可望在2—3年內取得預期成果,并對今后改革有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3.課題組人員結構合理,課題負責人及主要成員具備課題研究所必備的業務水平和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實際工作積累、基本的研究條件和可靠的時間保證。
4.課題名稱要恰當、準確、簡捷、易懂,能概括課題的屬性和內涵。
四、申報原則
1.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職稱,校級重點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且實際主持并承擔課題研究工作。課題主持人僅限1人,且不得同時申請主持兩個及以上課題。課題組成員主持和參與研究的課題總數不能超過2項。
2.若在申報之日前有主持立項的教改課題未通過結題驗收,不得主持申報新的課題。
3.凡被給予撤項處理和立項半年內申請取消的課題主持人,兩年內不得主持申報新的教改課題。
4.省級教改課題推薦時,教學一線教師主持申報的課題數量原則上不低于推薦總數的80%。
五、評審程序
1.先由課題負責人認真填寫《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立項申請書》(附件1、附件2),所在單位必須認真審核填寫的各項內容,實事求是地評價其研究能力和學術水平,簽署明確意見,由院(部)辦公室統一匯總后報教務處。
2.教務處對申報立項的課題進行先期基本條件審查,對符合要求的課題按學科分類提請校內專家初審,初審通過的課題提交學校教學委員會評審。
3.學校教學委員會成員經過現場評審后,確立立項的校級教改課題數目和級別,從校級重點課題中擇優按省級教改課題推薦限額指標,向省教育廳推薦省級教改課題。
六、課題管理
1.教改課題分為校級重點課題、校級一般課題和青年項目,課題立項工作一般每年進行一次。
2.學校依據當年教育廳批準申報的省級課題名額,確定校級教改課題立項名額,原則上學校每年立項名額分別為:校級重點課題不超過15項、校級一般課題不超過20項。
3.青年項目作為學校教改專項課題單獨評審,原則上每年設立10項。課題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教學經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課題負責人僅限1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立項課題實行分級管理,在分管校領導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宏觀管理,課題所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課題負責人負責課題的具體實施,包括立項申報、方案制定、成員分工、組織實施、中期檢查、總結鑒定、成果申報、推廣應用等。
5.建立課題中期檢查制度。獲批立項課題自立項之日起滿1年后,課題負責人需填寫《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中期檢查表》(見附件3),經所在單位審核無誤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教務處。中期檢查結果作為項目結項的主要依據之一。
6.獲批立項的課題原則上不得中途調整課題組成員和研究計劃、預期成果。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需由課題負責人在《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中期檢查表》上填寫變更情況和原因,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核后報教務處批準,以保證研究工作按計劃有序進行。如立項課題因特殊情況中途停止,需由課題負責人在《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變動審批表》(見附件4)上填寫變更情況和原因,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核后報教務處批準,課題方可取消。
7.按照時限及時結題。一般課題和青年項目應在2年內結題,重點課題應在3年內結題。根據研究實際需要,課題主持人可提前半年提出一次延期申請,需填寫《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延期結題審批表》(附件5),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核后報教務處批準,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年。逾期半年未結項的課題或超過延期結項時間仍不能結項的課題,給予撤項處理。
七、研究經費
1.教改課題一經批準立項,學校將按照級別給予經費資助,分別為省級重點課題8000元、省級一般課題5000元、校級重點課題2000元、校級一般課題1000元、青年項目1000元。課題經費由課題負責人統一掌握使用,教務處和計劃財務處共同管理,教務處負責經費使用的審批、登記,計劃財務處負責按學校財務制度管理經費的支出。
2.課題經費采取“專款專用”的原則,主要用于開展調研、收集資料、開發研究、發表成果、階段檢查和結題鑒定等必要支出。課題負責人負責把握課題研究的總體水平和研究進度,統籌安排課題經費的使用,不得用于與課題無關的開支。
3.課題經費根據課題的進展情況分兩次劃撥,分別在中期檢查合格、課題鑒定結束后各劃撥經費標準的50%。對無故不完成或自行中止課題研究的將停止撥款,并追回已撥經費。
八 、結題驗收
1.凡批準立項的教改課題,均應按期完成課題立項規定的研究任務和預期成果。預期成果按照級別須具備以下條件:省級重點課題至少公開發表以課題組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與課題研究相關的教研論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教研論文1篇;省級一般課題至少公開發表以課題組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與課題研究相關的核心期刊教研論文1篇;校級重點課題至少公開發表以課題組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與課題研究相關的省級教研論文2篇;校級一般課題和青年項目至少公開發表以課題組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與課題研究相關的省級教研論文1篇。省級重點課題的結項驗收由省教育廳聘請專家組進行評審,省級一般課題、校級重點課題、校級一般課題、青年項目的結項驗收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每年組織一次,通常采取聘請3-7名專家集中鑒定的方式進行。
2.課題結項驗收時,首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結項申請,所在單位對課題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及鑒定要求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合格后將材料報教務處,報送材料主要有:《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立項申請書》、《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中期檢查表》、《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驗收書》(附件6)、《長春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研究報告》(附件7)、公開發表的論文、教材及其他預期成果材料;成果應用及推廣的證明材料。
3.教務處接到課題組上報的結項驗收材料后進行審核,組織專家組以現場評審的方式進行結項驗收工作。專家組通過聽取課題負責人的結項匯報、質疑有關問題、查閱相關材料、集體討論評議等方式,形成結項意見。對符合驗收條件的課題,經專家評審可通過結項。未通過結項的課題分兩種情況:一是不予通過,取消其課題資格;二是暫緩結項,1年內對課題的成果、資料進行補充、完善,經專家評審符合條件的可通過結題,1年內仍達不到結項要求的,取消其課題資格。
4.已立項的教改課題,在結項之前,即獲得校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勵或公開出版專著(必須標注受該教改課題資助),經審查屬實后視同已通過驗收。
5.教改課題結項所需專家評審費原則上由課題組或課題組所在單位繳納。
九、成果評審
通過結項驗收的教改課題成果,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效果良好,在校內外具有一定的影響,可參加校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并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評審。
十、課題獎勵
學校對通過結項驗收的教改課題的課題組給予獎勵,獎勵標準依據《長春大學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經費資助及成果獎勵辦法(修訂)》文件執行。
十一、吉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的管理
吉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參照本辦法管理。
十二、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原《長春大學教學研究課題立項和評審管理辦法》(長大教字[2006]2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