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優秀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號召廣大教師做“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依據《長春大學教職工榮譽體系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長大黨發〔2024〕20號)和《長春大學教學名師評選辦法(修訂)》要求,學校決定開展2024年長春大學教學名師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校在崗專任教師。
二、評選名額
2024年擬評選教學名師(第一層次)2人、教學名師(第二層次)1人。
三、評選條件
1.評選分為教學名師第一層次和教學名師第二層次(教學新秀)。
2.具體評選條件見《長春大學教學名師評選辦法(修訂)》
四、評選程序
1.院(部)推薦。院(部)各系(室)根據本系(室)符合條件的教師情況向本院(部)推薦候選人;院(部)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向學校推薦候選人并將候選人的相關材料報送審核,每院(部)至多提交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各1個名額。
2.欲參加評選的院(部)于6月11日12:00之前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報送至綜合樓B1302室(教學培訓科),聯系人李文竹,逾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需蓋章,包括推薦遴選報告(內容包括組織領導、推薦過程、被推薦對象等)(一式1份),被推薦對象所在黨委對其思想政治及師德表現的書面意見(一式1份),候選人情況匯總表(見附表,一式1份)。電子材料包括候選人情況匯總表及支撐材料(支撐材料首頁帶詳細目錄,按評選條件順序)。電子材料以“學院+教學名師+第X層次+姓名”命名打包,發送至[email protected],超過500MB使用U盤報送,內容與紙質材料一致。
3.學校遴選。學校教學委員會對院(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會議評審,每個候選人PPT匯報5分鐘(具體后續通知),最終確定建議名單。
4.教務處將建議名單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審定,經公示三天無異議后,根據學??傮w安排進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視長春大學教學名師候選人推薦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把關,確保優中選優,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2.各院(部)要嚴把人選政治關、師德關和質量關,嚴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對于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院(部),停止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附表:
1.長春大學教學名師候選人情況匯總表(第一層次)
2.長春大學教學名師候選人情況匯總表(第二層次)
教務處
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