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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2021-2022學年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完成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2021-2022學年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
完成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
為了進一步加強青年教師培養(yǎng)過程管理,根據(jù)《長春大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yǎng)實施細則》(長大教字〔2013〕12號)文件精神,學校現(xiàn)組織開展2020-2021學年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完成情況的檢查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檢查范圍
2021-2022學年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相關存檔資料。
二、檢查時間
2022年11月。
三、檢查標準
本次檢查工作依據(jù)《長春大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yǎng)實施細則》文件相關要求進行。存檔資料應至少包含2021-2022學年以下相關材料:
1.長春大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計劃表、青年教師備課筆記和教案、跟隨指導教師的聽課記錄、校內(nèi)外實踐教學活動記錄、參加學校組織的培訓或講座記錄等。
2.指導教師不少于5學時/學期的聽課詳細記錄(包括評課和指導)、指導教師檢查聽課備課筆記和教案等情況詳細記錄、指導青年教師參加觀摩課詳細記錄等。
具體參見《長春大學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附件)。
四、檢查辦法
1.院(部)成立檢查組,負責組織和實施培養(yǎng)計劃完成工作的審查。
2.學校成立檢查組,對院(部)提交的存檔資料進行檢查,并填寫《長春大學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檢查結果將通知給相關院(部)。
3.2021-2022學年擔任青年教師的指導教師,如院(部)提交存檔資料完整且培養(yǎng)計劃檢查結果為合格的,將由教務處按照文件規(guī)定統(tǒng)一核發(fā)該學年的指導教師津貼。
五、提交方式
每個青年教師建立一個檔案袋存放紙質版存檔資料,命名為“院(部)、姓名、入職時間、指導教師”。2022年11月23日之前,由院(部)匯總統(tǒng)一交到教務處教學質量監(jiān)控科(綜B1302),學校檢查組檢查完畢后取回由院(部)存檔,每學年審核一次,直至三年期滿。
聯(lián)系人:谷藝萌、李文竹 電話:85251729、85251728。
附件:長春大學青年教師培養(yǎng)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
(附件不印發(fā),請至QQ院辦工作群下載)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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