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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5屆畢業生部分學期不及格課程重修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依據《長春大學本科生課程重修管理辦法(修訂)》(長大校發〔2023〕18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學校對2025屆畢業生第六、七學期(二年制為第二、三學期,五年制為第八、九學期)不及格課程給予一次重修機會;同時考慮到部分2025屆畢業生第二、四學期(五年制為第二、四、六學期)不及格課程重修考試需安排在畢業資格審查時間之前,才能不影響這部分重修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查結果。經研究決定,于2025年5月22日-23日對以上課程組織考試,為保證本次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務處由教務管理系統中導出重修課程學生名單,各院辦須認真進行核對。重修課程名單分班級打印,可由院辦直接核對并簽字;也可發到學生班級核對,但核對后院辦必須進行審核并簽字。
二、本次核對內容為2025屆畢業生四年制第六、七學期,二年制第三學期,五年制第八、九學期的重修課程;四年制第二、四學期,二年制第二學期,五年制第二、四、六學期在畢業當前學期進行重修且考試時間安排在第12周以后的課程,包括考試課、考查課、實踐教學環節等,其他學期重修課程不在本次考試范圍內。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重修考試,請各院辦在名單中刪除:
1.未交重修費的學生(含休停學);
2.其他原因已退學的學生。
四、如名單中缺少學生,請添加到附在名單后面的《長春大學2025屆畢業生重修課程考試添加學生名單》,并務必寫清原因,教務處核查完畢后增加到原有考試名單。
五、本次重修考試工作由教務處及各學院共同負責。各學院負責核對重修課程名單、收取重修課程試題、印制試卷及裝訂、閱卷及錄入成績;教務處負責統計重修名單、編排考場、下達《重修課程命題通知》、打印準考證、安排監考教師、組織學生考試。
六、重修考試工作具體流程強調如下:
1.5月7日各院將重修課程學生核對名單、添加名單交回教務處。
2.5月9-11日教務處統計匯總重修課程名單,編排考場。
3.5月12日教務處向各學院下達《重修課程命題通知》。
4.5月14-15日教務處打印學生準考證。
5.5月15-20日各學院到教務處文印室印制試題并封裝。教務處安排監考。
6.5月21日各學院將重修考試試題交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7.5月22-23日教務處與各學院組織考試。
8.5月26日教務處將試卷返回各學院。
9.5月26-27日各學院組織閱卷。
10.5月27日前各學院將重修成績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為保證2025屆畢業生重修課程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為考生營造一個公正、公平的考試環境,請各學院務必嚴格遵守以上時間及《長春大學考試管理工作規定(修訂)》(長大校發〔2024〕182號)的各項要求!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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