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將原本3月5、6日進行,因受疫情影響而未能正常進行的補考考試于6月18、19日進行。為確保本次考試工作平穩順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及考核平臺
1.本次補考考試采取線上形式進行,雙機位(考試機位+監控機位)相結合模式,確保考試過程公平公正。
2.各補考課程要在考試前確定考試平臺、監控平臺。建議選擇穩妥可行、操作熟練的平臺進行考試及監控,如學習通、雨課堂、騰訊會議、釘釘等。
3.在選擇一個主平臺的同時,再選擇一個備用平臺。考試前,監考教師與學生要有模擬演練,明確操作流程,確保考試嚴肅平穩進行。
二、考核方式及命題原則
1.本次補考可以開卷進行,也可以閉卷進行,具體考核方式由學院(部)自行研究決定。
2.各學院(部)要對試卷內容嚴把質量關,結合學科特點、專業特色及課程性質,認真研討、科學謀劃。試題要注重對學生知識、能力、素養的全面考核,探索使用開放性、探究性、設計性、綜合性考試題目。
三、考試具體要求
1.補考考試要遵照《長春大學考試管理工作規定》《長春大學課程考試命題規范》《長春大學考試試卷保密管理規定》《長春大學監考人員守則》《長春大學學生考試違紀和作弊行為的認定及處理辦法》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2.要以教務系統安排為準,不得私自更換考試時間。如遇特殊情況,要啟動應急預案。
3.實行主考課程所屬單位主體責任制,要與學生做到點對點對接。學生所在學院需積極配合完成公共基礎課考試的具體落實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可聯系考務科協調處理。
4.如有學生無法參加本次補考考試,請將學生姓名、考試科目及具體不能參加考試原因,以學院為單位于6月16日11時前報考務科。逾期不報且未參加考試者按缺考處理。
5.各學院(部)要提前確定監考人員、考試平臺及監控平臺,于6月16日下午11時前將監考人員和監控平臺報考務科。各學院(部)要對主考的考試科目做到全程監督,并且留存相關資料。
6.各學院(部)要建立特殊時期補考工作應急預案,并指定專人負責。補考考試進行時,要確保負責人全天在崗。學院(部)負責人名單請于6月16日11時前報考務科。
7.各學院(部)要安排線上巡查人員,對各考試課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特殊時期補考工作的順利進行。
8.考試期間校級教學督導組成員及全體教務處人員將進行全程巡查。
9.音樂、美術、特教(特殊教育專業除外)專業課、外語學院會話、口譯、視聽課的補考由課程所在學院自行組織。
10.上述未盡事宜,按照學校考試相關規定處理。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