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系室:
為保證我校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選修課程的正常開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識課程
1.各院部請通知本單位教師填寫《通識課程設置情況登記表》(附件1,電子版由任課教師發送郵箱),信息登記截止到01月08日,逾期未返回按不開課處理。以往學期開課但未顯示在表中的課程請單獨聯系教學運行科。
2. 選課分兩個輪次進行,其中一選不限制選課人數,所以一選階段“已選人數”可能會大于“可選人數”,此類課程的選課結果通過抽簽隨機產生,抽簽未中的同學還需要在二選階段及時登錄系統選課。一選結束后,通識課理論課選課人數不足140人,實踐或技能類選課人數不足30人的課程不予開設;二選期間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則,選中即代表已成功選課,二選結束后未滿足選課人數要求的課程仍需開設,按一個合班計。
3. 任課教師在開課兩周內向學生公布考核方式及要求。學生考核成績按五級分制計算,成績要基本符合正態分布。
二、個性課程
各學院需填寫《個性化課程設置情況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以學院為單位返回教學運行科),未按時提交設置條件課程按默認情況設置。選課人數不足40人的課程不予開設。
三、專業選修課
1.教務處可根據各學院專業選修課設置要求,協助進行專業內課程的學生選課工作(包括專業選修課、方向課及其他同一自然班需分開上課的全部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一個自然班的課程不予開設。
2.各學院應確定課程上課時間、地點,選課開始后不得進行調整。并填寫《專業選修課課程設置列表》(附件3,紙質版簽字蓋章后交教學運行科),截止時間01月08日,逾期不再接受選課申請。
3.各學院應組織好本學院學生的選課工作,若發生選課錯誤(多選、錯選、漏選),選課結束后不再進行任何調整。學生可在以后學期修讀或重新修讀相關課程。
四、其它幾點要求
1.各學院承擔相應任務的教師,需要按照學校規定完成對學生的選課指導工作,及時解答學生有關選課方面的問題。
2.任課教師以第二周后打印的學生名單作為正式學生名單。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