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試卷管理工作,加強教學過程管理,促進教學質量提高,學校決定對我校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內容:
本次專項檢查的范圍為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全校所有課程的期末試卷。重點檢查試卷命題質量、試卷批閱、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成績單。
二、檢查時間:
本次專項檢查工作的時間為2023年12月
三、檢查標準:
本次檢查工作依據《長春大學課程考試試卷及成績單參考范例》(2005年5月19日)、《長春大學考試管理工作規定》(長大校發〔2017〕91文件)、《長春大學考試試卷保密管理規定》(長大校發〔2017〕92文件)及《長春大學課程考試命題規范》(長大校發〔2017〕93文件)的有關要求進行。
期末考試試卷袋要求材料如下:
(1)試卷袋。要求填寫規范;
(2)考試試卷。要求有封皮、封底,且裝訂完整;
(3)成績分析報告書。要求有封頁、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考試考場安排表、學生考試成績單、考試試卷命題審核表、考試成績分析表及考核方式改革課程學生成績匯總表(未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課程無此項內容)。
四、檢查辦法:
1.學校成立試卷專項檢查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工作。
2.檢查組根據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隨機抽取檢查的試卷。(具體抽查對象在12月11日通知)
3.各院(部)由院(部)辦公室負責本單位的試卷檢查工作,接到檢查組抽調試卷的通知后,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裝有試卷及“試卷及成績分析報告書”的試卷袋送到教學質量監控科(綜B1302)。
4.檢查組成員將對抽調的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填寫《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試試卷檢查評價表》,檢查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公布檢查結果。對本次檢查不合格的院(部)或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按照《長春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第三次修訂)》(長大校發〔2023〕42號)進行處理。
教務處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