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學院、各班級:
我校2018屆應屆生重修課程安排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1.報名
全部應屆生應認真核對個人成績單及專業培養計劃,對于第七學期(二年制為第三學期,五年制為第九學期)的不及格課程,學生可進行重修報名,其他學期不接受報名。各學院務必打印《應屆畢業生重修學生課程核對表》并發放到各相關班級,所有表格內相關學生都應簽字確認,并決定是否報名。如存在問題或缺少學生應報課程,請及時聯系教務處教務科處理。學生核對無誤后交學院審核簽字,于3月29日前交教務科存檔。
對于成績績點不足2.0,或補考門數超過本專業學科類別限制的情況,學生可選擇第七學期課程(二年制為第三學期,五年制為第九學期)進行重修,其他學期不接受報名。
2.繳費
請學生根據《應屆畢業生重修學生課程核對表》核對繳費卡號是否正確,并將重修費足額存入銀行卡中(如果卡內余額低于實際需要的劃扣總額,將會造成劃扣失敗),統一劃扣時間定在2018年4月2日-3日。
如卡號錯誤或其他問題,請及時到教務處教務科處理。
3.選課
全部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應屆生課程單獨開班,顯示在課程表備注欄。
4.考試
2018屆應屆畢業生所有重修課程的考試時間安排在5月末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相應任課老師請提前做好考試準備。
5.其他
(1)各學院通知全體非應屆生,在本學期期初學籍預警中,未通過課程總學分超過30的,本次可補報重修(只限雙學期課程,未超30分的不予補報)。相關學生應攜帶成績單到學院院辦進行課程學分審核、簽字確認,然后到教務處教務科處理,截止時間3月29日,逾期不補。其他學生不予補報。
(2)已報名并繳費學生務必于4月8日登陸教務系統,查看相關重修課程是否出現在課程表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教務科進行處理。
(3)重修課表信息無誤的同學,請及時聯系相應任課教師進行課程學習。
(4)請各學院務必通知本院全部學生,按照要求報名繳費,逾期不補。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