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院部:
現將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重修課程免聽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1.重修課程上課安排
重修課程分兩種方式上課,顯示上課地點和時間的課程按照相應時間、地點上課;顯示在課程表備注區域的課程,學生應及時聯系相應任課教師或教師所在院辦,咨詢課程學習方式(插班或單獨輔導)。
2.重修免聽申請
(1)學生申請時間為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7日。教師審核時間為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31日,任課教師及院辦老師可在此期間內不定時登錄教務系統查看學生免聽申請情況,并根據講授課程性質和學校要求決定是否允許學生申請。詳細申請流程見附件1。
(2)重修免聽申請原則:只允許與校內其他課程產生時間沖突的開班和插班重修課程申請免聽,單獨輔導課程不允許申請免聽。
根據上述要求:教師每周全部課程時間與學生全部沖突方可辦理免聽,任意一次課程不沖突則無法在教務系統申請。此類學生除沖突課次不參加外,其他教學活動和課堂學習必須全部參加。
根據學校要求,如下類型課程不允許申請重修免聽:
(1)思想政治教育課程,含各學院培養方案中馬克思主義學院開設的全部課程。
(2)體育類課程,含各學院培養方案中體育教研部開設的全部課程。
(3)實驗實踐類課程,包含所有的獨立設課實驗、實習、實踐課程。
3.重修課程學習與考核
(1)重修免聽審核通過的學生可免予參加重修課程的課堂授課環節,但必須完成教師規定的作業、實驗、實習、課堂平時考核、期中考試和其他必須參加的教學活動。
(2)開班、插班重修考試課程考核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學生必須參與課堂平時考核和期中考試;單獨輔導考試課程成績項目和比例為:平時表現:期末成績=20%:80%(或平時表現:實驗內容:期末成績=20%:10%:70%);全部考查課成績按原比例不變,具體項目由任課教師決定,考核次數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3)課程成績錄入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教師應參考重修免聽辦理成功學生名單,對未辦理學生的平時成績嚴格考核。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