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學院、各班級:
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學分制課程重修報名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重修由學生在個人教務系統上完成報名。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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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
流程安排 |
第一輪報名 |
2018年11月27日0點-2018年11月29日10點 |
重修課程報名、重修課程自主申請、銀行卡號核對、重修費預存 |
第一次扣費 |
2018年11月30日 |
銀行批量劃扣、學生檢查劃扣結果、劃扣失敗學生通知 |
第二輪報名 |
2018年12月1日0點-2018年12月4日12點 |
重修課程二次報名、重修課程二次自主申請、銀行卡號核對、重修費預存 |
第二次扣費 |
2018年12月5日 |
銀行批量劃扣、學生檢查劃扣結果 |
(1)超過報名時間系統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第一輪報名允許學生取消已報課程,其他輪次已報課程無法取消。
(2)需要進行重修報名的學生請登陸教務管理系統,單擊【考試報名】,在左側選擇【重修報名選課】,在右側的報名輪次列表中選擇相應的報名輪次,點擊【申請】按鈕后系統會調出課程數據,學生要認真審核該學期重修課程及費用,確認無誤后選擇相應課程報名。
(3)為滿足學生對課程成績和學分績點的更高要求,我校允許學生重修已通過課程。學生可通過【重修報名選課】-【申請】,單擊上方的【自主申請】添加重修課程。課程需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應學期自主申請,交叉學期課程不允許申請。
(4)從2016級學生開始,每學期重修課程門數不得超過8門(包含自主報名)。2015級學生不受限制。
(5)請各學院通知學生認真核對個人成績單及專業培養計劃,對將進行學籍處理、不滿足畢業要求或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指導其進行重修課程自主申請報名工作。
各學院需將《2018-2019-2學期學生課程狀態預警信息核對表》發放到各班級,學生核對無誤后簽字(注:簽字后仍需登錄教務系統報名,最終結果以系統報名為準)。如存在問題,請在備注欄標注(例如確定課程已過不需重修等);若缺少應重修課程,請通過系統【自主申請】,學生核對無誤后交學院審核簽字,于29日前交教務科。
2.重修繳費由學校財務處委托銀行進行統一劃扣
(1)已完成重修報名的學生請登陸教務管理系統,單擊上方的【學籍成績】選項,在左側的菜單欄上選擇【學籍信息管理】,在右側點擊【修改】按鈕對銀行卡號進行核對。
銀行卡默認使用劃扣學費的銀行卡,學生可自行修改(銀行卡開戶行要求為建設銀行,原卡遺失必須銷卡后才能正常扣款)。
(2)已進行重修報名的學生可通過【考試報名】-【重修報名繳費查詢】,在右側查詢選項中選擇“2018-2019-2”進行查詢。
3.重修課程主要分兩種方式上課
(1)顯示上課地點和時間的課程按照相應時間、地點上課;
(2)顯示在課程表備注區域的課程,學生應在開學第一周聯系相應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指定課程學習方式(插班或單獨輔導)。
4.后續工作
(1)因學生個人問題(未報名、超過繳費時間、卡內余額低于應繳總額導致扣款不成功等)造成的選課失敗,教務處不再補選課程。
(2)參加重修的學生應在學分制選課階段登陸教務系統查看課表。若重修費用已繳納,而不顯示課程的同學,需本人到教務科處理。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