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院部:
現將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重修課程輔導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1.教師根據重修課程教學方式進行教學
根據學校安排,重修課程教學方式分為三種:
(1)開班課程:顯示地點、時間的課程按照課程表上課;
(2)插班課程:課程表備注區域重修課程,如當學期已開設相同課程,必須采用“插班”形式教學,即學生應按照已開設課程的時間地點上課;
(3)單獨輔導課程:顯示在課程表備注區域的課程,如當學期未開設相同課程,可以采用“單獨輔導”形式教學,即任課老師根據原課程學時要求指定輔導時間和地點,學生按照要求接受輔導。
對于插班課程和單獨輔導課程,任課教師需填寫《長春大學重修課程輔導方式安排表》(附件1),于2018年9月26日前由院辦匯總后交教務科存檔。如存在特殊情況需調整課程輔導方式,任課教師需填寫《長春大學重修課程輔導方式調整申請表》(附件2)并交教務處,截止時間2018年9月26日;開班課程不允許調整。
2. 重修免聽申請
對于開班課程和插班課程,學生可申請重修免聽,相關任課教師應按照如下原則處理:
(1)學生申請時間為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10日。教師審核時間為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1日,任課教師可在此期間內不定時登錄教務系統查看學生免聽申請情況,并根據講授課程性質和學校要求決定是否允許學生申請。
(2)目前所有重修免聽申請及審核工作都在教務系統上直接進行,不再接受紙質申請。請任課教師按照要求操作(附件3)。
(3)重修免聽申請原則:只允許與校內其他課程產生時間沖突的開班和插班重修課程申請免聽,單獨輔導課程不允許申請免聽。思想政治課(含各院培養方案中馬克思主義學院開設的全部課程)、體育類課程(各學院培養方案中體育教研部開設的全部課程)、實驗實踐類課(含所有的獨立設課實驗、實習、實踐課程)不允許申請重修免聽。
3. 教學過程和考核
(1)重修免聽審核通過學生可免予參加重修課程的課堂授課環節,但必須完成教師規定的作業、實驗、實習和其他必須參加的教學活動。
(2)根據學校要求,教師每周全部課程時間與學生全部沖突方可辦理免聽,任意一次課程不沖突則無法在教務系統申請。此類學生除沖突課次課堂學習任務課不參加外,其他教學活動和課堂學習必須全部參加。
(3)開班、插班重修考試課程考核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單獨輔導考試課程成績項目和比例為:平時表現:期末成績=20%:80%(或平時表現:實驗內容:期末成績=20%:10%:70%);全部考查課成績比例按原有不變,具體項目由任課教師決定,考核次數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4)成績錄入按《長春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執行。教師應參考重修免聽辦理成功學生名單,對未辦理學生的平時成績嚴格考核。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18年9月21日